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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學運領袖柴玲被強姦疑雲--強姦是“高難度動作”?
請先看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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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淇昆:對柴玲指控遠志明的質疑
2014年12月24日于加拿大
在曹先生的網站上,霍然發現柴玲女士對遠志明先生強暴她的揭發和控訴。柴女士(現在)的丈夫Maginn說:“今天,我的妻子憑著愛、公義、和憐憫的原則,再次勇敢地踏入公眾的視線”。馬錦對他的妻子太缺乏了解了。“踏入公眾的視線”對柴女士而言,既不需要勇氣,也不需要什麼“愛、公義和憐憫”,這是不甘寂寞的她求之不得的,盡管每次踏入公眾的視線,柴女士收獲的往往不是她期望的榮譽和贊頌。
我嚴重質疑柴女士對遠先生指控的真實性。
一般而言,男人強姦婦女只限于強姦陌生人,這樣才能逃避罪責,逃脫法律嚴厲的懲罰。敢于強姦一個熟識的女人,一個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份的女人,除非這個男人擁有極大的權勢,或者握有女人致命的短處,使女人不敢(全力)反抗。在這種情況下,男人犯的罪與其說是強姦,不如說是逼姦。柴女士是個受過高等教育、在全世界享有“盛名”的女人;九十年代初她頭上的“六四”光環宛如女王頭上的王冠。作為一個海外的流亡者,遠志明有多大膽子,敢悍然強姦她?遠先生並非街頭的無賴、流氓,當時已是頗負盛名的學者,他強姦柴玲,就不怕柴玲告她?就不怕自己身敗名裂,身陷囹圄?
另外,在女方神智清醒、體能正常的情況下,強姦是個“高難度動作”。根據柴女士的自述,遠先生當時並未將她用藥迷昏、用繩索捆綁,或者持刀威脅,使她不能或不敢反抗。遠先生並非力大如牛的壯漢,柴女士亦非弱不禁風的黛玉,‘強’而成‘姦’,談何容易!一般情況下,如果女方拼命掙扎,撕、咬、踢、抓,男方的性衝動不可能長時間維持。
最令人莫名其妙(因而強烈質疑)的,是柴女士的如下陳述:“你當時提起褲子時,似乎像個沒事人一樣,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你隨意地說:‘柴玲,他們的天安門屠殺算什麼。你不知道中國的計劃生育,那血淋淋的強迫墮胎﹍﹍’。我痛苦地坐在地上,用衣服盖住我的被玷污的身體,痛苦極了。不光為我自己,也為那些不幸的母親和孩子們”。
柴女士剛剛被強暴,坐在地上,衣不遮體;其時既沒有對強暴者的憤怒斥責,也沒有對申張正義的強烈渴求,而居然被施暴者成功地轉移了注意力,為那些被強迫墮胎的“不幸的母親和孩子們”“ 痛苦極了”。柴女士可能想籍此證明自己心靈的高尚,可是這種“先天下之憂而憂”,在冷眼旁觀者看來,恰恰證明了故事的虛偽。
再談一點常識。不少女性被欺負之后不敢(不願)聲張,是出于羞恥心。柴女士自稱被遠先生強暴,隱忍了二十四年,今天要揭發此事,要求對方道歉,自然是她的權利。不過這種要求道歉的方式,是不是太張揚了? 什麼“坐在地上,用衣服盖住我的被玷污的身體”,過份自戀了吧?
柴女士指控遠先生唯一的證據,是她通過了“測謊器”的測驗。糊弄測謊器,以中國人的“智商”並非不可能。但是據柴女士自己講,那些原先同情她、願意幫助她的牧師都一個個舍她而去。看來人腦是比測謊器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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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遠志明是否強姦過柴玲然而劉淇昆的文章似乎言之成理,
若遠志明確實精蟲上腦完全失去理智就如劉淇昆所說想強姦柴玲也不容易,
難道柴玲相信遠志明會殺人所以不敢反抗?
柴玲文章中提及當時沒控告遠志明強姦的理由--“那時我為了保護民運的聲譽,決定不把你報告歸案。”
將柴玲個人貞操和遠志明犯行等同於民運聲譽實在太牽強了,
柴玲的文章宣稱--“柴玲對在1990年被遠志明強暴對證時,遠志明拿出自已的版本,並稱柴玲跟他有繼續的男女關系。這裡稱兩個版本。在會談的繼續中,遠志明在柴玲的版本上道歉,柴玲再一次給予饒恕。”
所謂"遠志明在柴玲的版本上道歉"很曖昧很模糊讓人充滿想像揣測的空間值得研究,
或許當時柴玲半推半就因此遠志明難以分辨是否為兩相情願?
我不禁想到不久之前曹長青在文章中大罵王丹為中國民運**,
如果柴玲真如劉淇昆所言是為了譁眾取寵豈非變成了王丹第二?
撇開政治因素不提純粹從研究強姦案角度而論,
有過性經驗的人都知道女人只要扭擺下體就很容易讓男人無法插入女人體內,
即使男人性器官已插入女人體內也很容易因女人扭擺下體而滑出女人體外,
這點即使沒性經驗的人光看愛情動作片都可得知,
所有在神智清醒下被強姦的女人都是因為不敢反抗才讓強姦者得逞,
所有面臨被強姦情況下神智清醒的女人只要拼命反抗到底就能避免強姦,
有人會辯稱生命價值高於貞操沒理由為了避免強姦而送命,
然而強姦未遂後不為了滅口而為了洩憤就敢犯下殺人罪者只有兩種人,
權力大到完全不怕法律制裁的人和心智低能精神異常的人,
除上述兩種人以外強姦未遂就殺人者是為了滅口因此即使強姦既遂後也會殺人,
既然無論順從與否都會被殺人滅口當然可能被強姦者就應反抗到底,
因此女人碰到被強姦情況時若企圖強姦者並非上述兩種人就應反抗到底?
回應"芸嘉":
高學歷者被詐騙集團騙錢得逞並非不合理之事而是高學歷者在某方面或在某時機上缺乏理性的結果,
如果柴玲當時因暫時失去理性不懂得反抗遠志明強姦也應在事後提出法律訴訟,
維護民運聲譽絕不能解釋柴玲不控告遠志明強姦的理由,
柴玲沒反抗強堅也沒在當時提出控告的不合理就足以令人質疑強姦很可能不是事實
3 個解答
- 6 年前最佳解答
我引述下列文章來解釋--強姦是“高難度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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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俐女士商榷—續評柴玲對遠志明的指控
作者:劉淇昆(加拿大) 2015年1月14日于溫哥華
看到凌俐女士對我文章的批駁,口氣之凌厲,令我頗為吃驚。我原來也曾料想,我對柴玲的質疑或傢囓H得到一些女士的認同。但凌女士態度的激烈,仍令人咋舌。
在討論“柴、遠事件”之前,鬥膽向凌女士提議:讓我們心平氣和地討論問題,避免作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避免作任何有辱他人的情緒喧泄,好嗎?對柴玲女士對遠先生的指控有所懷疑,就是對柴玲的“汚蔑、侮辱、踐踏”嗎?因此質疑者就成了“低級、下流、無恥的中國男人”嗎?于是就“有那麼多中國男人,非要那麼下流,非要燃起讓女人痛恨他們的感覺嗎?” 僅僅因為對“柴、遠事件”有不同看法,凌女士就對中國男人如此深惡痛絕、大罵下流,您不覺得這有欠公允嗎?反躬自問,您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的,是一種“上流”的作風或態度嗎?
凌女士那種激憤的、怒氣衝天的態度,我原以為是她看到了一些和我類似的評論或質疑。可是我今天上中文網站一看,不禁大吃一驚。網民的主體(因此也是中國男人的主體)其實基本上接受了柴對遠的指控,沒有什麼人認為遠先生是清白的。真正對柴玲提出了“有分量的”質疑的,“非要那麼下流,非要燃起讓女人痛恨他們的感覺”的,僅鄙人一人而已(就我在網上所看到的)。這就更讓我詫異了。為了個別男人的不同意見,凌女士何至于把全體中國男人都罵進去,以至于“要告訴所有的中國女人,都應該像柴玲那樣去嫁外國人”?我毫不懷疑,凌女士和柴女士一樣,都幸福地生活在外國男人的懷抱裡。呼吁所有的中國女人都獻身“老外”,誠然是對凌女士深惡痛絕的中國男人最好的懲罰。..... 前文我說過:“在女方神智清醒、體能正常的情況下,強姦是個‘高難度動作’”。這個說法可以進一步完善為:在女方神智清醒、體能正常、能夠自由反抗,因而用盡一切反抗的手段,誓死不從,而且是“一對一”,施暴者沒有幫手,男女之間體能上也沒有巨大差異;在這樣的情況下,強姦是個“超高難度動作”,幾乎不可能完成。我不便在這裡深入地論述、舉證;這其實是常識。 “柴、遠事件”看來正是在上述情況下發生的,除了沒有誓死不從的反抗之外。柴女士當時神智清醒,能夠自由反抗。遠志明只身一人,未使用任何極端的暴力、恐嚇手段(若有,請柴女士揭發),而遠志明居然如願以償。遠志明有多大神力,可以制服年富力強、身體未受任何束縛的柴玲?如果柴玲反抗意志堅決,從始至終奮力搏鬥,寧死不從,遠志明能得手嗎? .....
-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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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芸嘉Lv 76 年前
詐騙集團騙人去ATM領錢...
也是一堆高知識份子被騙.
甚至有司法人員,大學生,老師,官僚......被騙
重點在於事件有没有發生,而不是臆測事件合不合理.
所以.....該文章的質疑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