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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7
? 發問時間: 政治與政府法律與道德 · 7 年前

請問那格法官曾受枉法裁判或仲裁罪之裁定?

第124條(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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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 6
    7 年前
    最佳解答

    第一名優秀法官竟貪污 高院曾背書顏面盡失

    首位因枉法裁判罪入獄的前法官羅紀雄,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12期第一名結訓,曾是當年司法界看好的明日之星,後來擔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順利升任庭長和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現在卻因貪污收賄、枉法裁判鋃鐺入獄,讓人不勝唏噓。

    司法官第12期在司法界的表現十分突出,出掌司法首長比率很高,例如司法院前祕書長、現任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以及高院前院長黃水通、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偕得等,都是羅紀雄的同學,羅能以同期第一名成績結訓,學科能力與法學素養毋庸置疑。

    不認為自己有錯

    15年前羅紀雄在高院法官任內傳出可能涉及貪污,當時高院還出面幫他背書,強調羅是第一名結訓的優秀法官,不可能貪污,不料沒多久,羅竟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搜索後收押,後來雖交保,但已讓高院顏面無光。

    羅紀雄涉收賄被調查後辭去法官轉行當律師,在桃園縣開律師事務所,一方面專心打自己的官司,也幫別人打官司,賺錢養家。對於他的際遇,他不認為自己有錯,還曾向媒體抱怨都是北市調查處調查員羅織入罪。

    今年8月判決定讞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立即下令對羅紀雄限制出境,並指示市調處對羅全天監控。司法界傳出,羅當年差點成為劉承武岳父;劉承武接受媒體採訪時只說,年輕時認識羅的女兒。記者呂志明

    ***********

    【侯柏青、呂志明、石明啟╱連線報導】律師羅紀雄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時,因收受毒犯葉隆財100萬元,明知葉有罪卻將葉從3年2月改判無罪定讞。最高法院上月底依貪污、枉法裁判等罪判羅11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確定,羅成為國內首位因「枉法裁判」被判刑確定的法官,昨移送台北監獄服刑。

    收受毒犯百萬元

    羅紀雄帶五包行李入監服刑,法警要用推車才載得完。黃世宏攝

    這件法官收賄、枉法裁判案源於1995年,男子葉隆財吸食海洛因被起訴,經板橋地方法院判刑3年2月,上訴高院後,葉隆財透過律師蔡登旺行賄高院承審法官羅紀雄100萬元,獲判無罪定讞。同年,檢方依貪污、枉法裁判等罪起訴羅紀雄。事實上,葉隆財、蔡登旺行賄案早在1996年、2003年,就分別被判刑2年6月及2年10月定讞。但一、二審都被判有罪的羅紀雄,突然在2005年高院法官陳榮和更4審時逆轉改判無罪,但後來羅又被判回有罪,纏訟多年,引起法界批評,直到今年7月爆發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檢調懷疑陳榮和改判羅涉及不法,最高法院才在上月26日依貪污、枉法裁判等罪判羅11年、褫奪公權7年確定。羅涉收賄罪是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重罪,枉法裁判最重可處7年徒刑。

    律師李傳侯指出,所謂「枉法裁判」就是「明知有罪,故意判無罪,或明知無罪,故意判有罪。」他說,在實務上要構成枉法裁判罪「非常、非常難!一般如果有收賄,大多是用貪污收賄查辦,因為很難證明案件應該這樣判而沒這樣判。」

    羅紀雄(70歲) 小檔案

    翻攝台視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司法官第12期第一名結訓

    ◎經歷: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庭長

    .高等法院法官

    ◎現職:桃園市勳憲法律事務所律師

    ◎家庭:已婚

    ◎貪污事件:1995年擔任高院法官時,收賄100萬元將毒犯葉隆財改判無罪,被依貪污、枉法裁判等罪判刑11年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羅紀雄收賄判刑入監 事件簿

    更四審法官陳榮和曾判羅紀雄無罪,檢方正調查陳榮和是否收賄。資料照片

    1995/02/10:羅紀雄擔任高院法官,透過律師蔡登旺收毒犯葉隆財100萬元賄款。

    1995/02/16:羅紀雄逆轉改判葉隆財無罪定讞。

    1995/03/05:檢調搜索約談羅紀雄,依貪污、枉法裁判罪起訴。

    1996:法院依行賄罪判葉隆財2年6月定讞。

    2003/06/11:法院依行賄罪判律師蔡登旺2年10月定讞。

    2005/05/06:高院法官陳榮和更4審逆轉改判羅無罪。

    2010/08/26:纏訟15年、更7審,最高法院依貪污、枉法裁判罪,判羅紀雄11年、褫奪公權7年定讞。

    2010/08/27:台北地檢署指派台北市調查處監控羅紀雄,並限制出境、禁遷戶籍。

    2010/09/02:羅紀雄短暫脫離監控,稍後被檢調掌握行蹤。

    2010/09/04:《聯合報》報導羅紀雄落跑,羅到北檢澄清。

    2010/09/24:羅紀雄入監服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4-09-11 13:49:12 補充:

    法官貪財遭判刑定讞 案例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李東穎在女友開的理容院插乾股包庇色情,被最高法院依圖利等罪判刑11年2月定讞,發監服刑。

    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賄30萬元被控貪污,纏訟10年,被最高法院判11年定讞,張潛逃中國。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林東原向竊盜案被告吳水源索賄50萬元後,讓吳交保並判無罪,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通緝到案,發監服刑。

    高雄高分院法官蔡信男收原告100萬元將被告判有罪,被告上訴獲判無罪,蔡不退款,遭原告檢舉收賄,被依貪污罪判刑10年定讞,通緝到案,發監服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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