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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使用者
匿名使用者 發問時間: 政治與政府法律與道德 · 1 個月前

請問我被人騙了感情,當小3,我可以發傳當在他附近告知其他人他騙人感情,騙人身體欠人錢嗎?

12 個解答

評分
  • 匿名使用者
    1 個月前

    匿名使用者 (回答者)

    3 小時前

    高職生滑稽

    刷法條人人都會

    google一搜尋就有

    問題這是係屬【告訴乃論】

    當事人不告不理

    如果對方不告呢

    不敢告呢

    知道自己做錯事 不敢告呢

    就算告了

    311條有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如果是可受公評,擔心其他女人受害,所以揭發。

    這是公眾利益。基於善意。

    保護合法利益

    凡事都不是你想的ㄅㄆㄇ扮家家酒簡單

    你說告就告  我說不許告

    高職生滑稽

    Attachment image
  • 匿名使用者
    1 個月前

    當然可以,這是在救贖彼此與其他女人

  • 3 星期前

    請問有誰知道,與徐豐益律師,的聯絡方式呢?

  • 匿名使用者
    4 星期前

    如果他隱瞞已婚的事實,已違反善良風俗,那你的做法沒什麼問題,你的手機對話記錄就能當證據了,提告吧。

    參考資料: 自己
  • 匿名使用者
    1 個月前

    可以><記得昭告天下阿彌陀佛啾咪

  • 3 星期前

    旁敲側擊,點到為止!何罪之有?

    事實陳述,本人也提供渣男照片一張,此人更是虎尾之光呢

    Attachment image
  • 匿名使用者
    1 個月前

    雖然很同情妳,但發傳單的行為,有可能會害妳吃上官司。

    刑法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4 星期前

    如果你願意承擔後面可能被告

    那就可以啊

  • 1 個月前

    覺得自己被騙蠻主觀的

    這種事往往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 1 個月前

    這種事你情我願~所以在選擇對象前就要眼睛放亮點!不要一頭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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