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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劣的青文出版社
今年的2月15的時候我去參加動漫展回程的時候潠便從「青文」的出版社裡面挑了幾本書。「青文」就是那個出版「名偵探柯南」的那個出版社。說起來也有20年了。隨手挑了幾本書。「哆啦A夢」及幾本設定畫冊。即便並沒有比便宜,挑了好幾本。花了還蠻多錢的,出去的時候,工作人員來用兩個袋子幫我裝,出去的時候身旁的主管還叫我小心拿好。出了展場。已經三點了還未吃午餐在展場旁邊(仍在南港展覽館內。)的摩斯漢堡用餐。吃飯的時候,隨手把一本「哆啦A夢全集」拿出來看。不知為什麼。翻到了其中幾個頁數的時候。突然發現裡面有摺痕,跟破損。想著一般買新書發現線折痕破損、甚至污損掉頁。要寄回出版商更換新書。既然出版商就在裡面。直接到裡面去更換新不就得了。4點我又再回到青文那家出版社擺的攤子。我到了櫃檯,很有禮貌的問櫃檯小姐拿著發票:「不好意思,我剛剛才在這裡買了書,方才拆開書籍,就發現書籍破損,我要求換一本。」我怕店員不知道哪裡毀損,特別翻開受損的頁面給他們看。」反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們見狀好像很驚慌失措,不知怎麼辦?叫我等一下,他們要請示主管。這個舉動讓我嚇到了。一般發生了這種事。直接過書去櫃子裡換一本完好的書給我不就好,這麼簡單的事,為何要請示主管。後來剛剛我要出去的時候站在我身旁看似主管的男子來了,我拿著書,把剛剛的話講了一遍。他說:「我知道你剛剛才買的,剛剛你出去的時候我就站在你旁邊。」他看了一下書,然後說:「這好像是被撞到的,不好意思,我不能把書換給你。」
我吃驚的問:「為什麼?我買到的是一本壞的書啊?買到壞的書換一本完好無缺的書天經地義啊。我又不是要求退錢,我只是要換一本新的啊?」
主管答:「退錢給你,或換一本新的書給你。對我們來說都是一樣的啊。這本書已經壞了啊。賣不出去。這樣我就虧了。」
我頓時感到驚恐了,這個店家毫不在乎客人是不是拿到不好的東西。只在乎自己是否會賠錢。
我說:「消費者來買東西,主要是來買好的東西,而不是來買壞的東西。難道消費者是來買壞的東西?難道你們的東西全部都壞的嗎?」
主管:「買賣東西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這是一種契約行為啊,是你自己要買這本書的啊!自己要負責啊!法律規定的!」
(這人到底知不知道所謂『真的商業契約』行為,所謂的商業契約,即買家向賣家付了錢。則契約就成立了,而且是定型化契約。也就是不管有發票或收據契約都是成立的。這個契約內容就是,買家既向賣家付了錢,賣家就要負向買家起責任。買賣當初所承諾一切賣家都並須履行。最基本的是對於商品的責任。不管何種情況下都必須保證商品的完整。尤其是新品。必須要保證商品的無瑕疵。才是真正的商業契約行為)
我說:「你講的是網購商家七天鑑賞期的的部份!(他似乎把網購商家七天鑑賞期的部份弄錯了,在實體商店買東西沒有七天鑑賞期,所以商品無瑕疵者則不能要求退貨,但是即便是實體商家也必須保證商品無瑕疵。不然店家也是必須退貨的。)但是即便是實體商家也必須保證商品無瑕疵。必須是完好的,否則你們出版社不必再書的後面寫(如書有汙損、破損、缺頁、倒裝請寄回出版社更換。)買了書之出出版社必須對書的完好負責,才是合法的。」
主管:「如果今天東西是未拆封那就算了,你拿來退我就認哉,可是你今天已經拆掉了,那就不能退啊。如果你要辨別好壞,那麼就應該在未拆封狀態下辨別是不是不是好的啊。你自己拿到壞的你自己幾應該要負責啊。」
我說:「書在沒有拆封的情況下,我又怎能知道書裡面有毀損呢?我把書這樣合起來。就跟架上那些未拆封的的無異。就算是櫃檯小姐也是要我把書打開紙出書的破損在哪裡,才知道的啊。我現在把書這樣合起來,你能靠訴我毀損的是在第幾頁嗎?」
主管:「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把不好的書放出來賣嗎?我在這裡工作了二十幾年了會把壞的書放在架上嗎?書壞了會放在架上嗎?」
我:「不過難道你在這邊工作了二十幾年從來沒有人把破損、污損、倒裝、缺頁的書寄來出版社更換嗎?」
主管:「那是店家..........」
主管:「那有可能是你自己把書撞壞的啊,你看你書買那麼多,可能再拿取的時候發生碰撞,你看你剛剛出去的時候我不是教你小心點拿嗎?」
我:「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有的話可能性很低。我才離開沒幾個小時,你自己都說才剛剛發生的事,我剛剛要拿發票給你看證明在這買的,你都說不用了,我剛剛就在你旁邊。我從剛剛就一直在館內甚至都沒有出過這個展覽館,如果現在是坐了車回家隔天才跟你說有這種事情,那才有可能。但是從開始到現在時間實在太短了。這麼短的時間內是不可能發生的。而且你也沒有辦法證明這些瑕疵是由於碰撞產生的。
這人以語無倫次了,我量他不會把書退給給我。
我有點生氣了,抱著就帶著壞掉的書回家心,對著這個無良商人說了最後一番話。
我說:「我今天可以把書就樣拿回去,看起來你好像賺了450元,這本書雖說上面有著折損跟破痕,但是看起來並非很大,對我來說雖然有損失但是損失不大,真正損失的是你。因為你讓一個消費者到著一本壞的書回家,你讓消費者都沒有保障,讓在場的所有人買回去的東西都有可能是壞的。事實上你看起來賺了450元。但是你損失的是商譽。難道青出版社的商譽就只值450元嗎?」
沒想到這個商人境破口大罵:「我今天尊重你是讀書人....(中間這一段我不知道他在講什麼?語無倫次,可能因為詞窮),你居然用這麼狠毒的字眼罵我,好哇!我今天就讓你把書拿回去。看你要在怎樣罵我在在網路上攻擊我,還是你要告我啊。我奉陪啊,我可是學法律的。」
我可沒有用什麼惡毒的字眼去罵他我只不過跟他講商人的基本道理而已啊。
不過這下聽了可就是真的生氣了,對方一付「有種告我啊。」的心態,與態度。
我並沒有回罵他,我保持著最後的理性,提高音量試圖讓周圍的人聽見,環顧旁篇地人群。試圖讓人注意到這裡。
我說:「今天參展的攤商那麼多,來往的人潮那麼多,而今天你讓客人發生那麼不好的經歷,讓客人帶著壞的書回家,你讓現場的客人在這裡買書卻沒有保障,隨時都有可能保到不好的書,無論如何這對你的商譽都是有影響的。
他撇著頭看看著旁邊,不知羞愧,還是注意人群。
最後他對我說:「看你喜歡哪一本就去挑吧。」
主管:「不管你的發票借我看一下。」
最後還是要檢查發票,不過她好像在發票上註記什麼東西。該不會是虧了多少吧。後來我就去挑了本一樣的,最後他還說這次出問題我就不負責喔。(只要是瑕疵書你都該負責好嗎。)
總之,這次的經驗真的很不好,以後有什麼需要的書到博客來買就好。
我說:「今天參展的攤商那麼多,來往的人潮那麼多,而今天你讓客人發生那麼不好的經歷,讓客人帶著壞的書回家,你讓現場的客人在這裡買書卻沒有保障,隨時都有可能保到不好的書,無論如何這對你的商譽都是有影響的。
他撇著頭看看著旁邊,不知羞愧,還是注意人群。
最後他對我說:「看你喜歡哪一本就去挑吧。」
主管:「不管你的發票借我看一下。」
最後還是要檢查發票,不過她好像在發票上註記什麼東西。該不會是虧了多少吧。後來我就去挑了本一樣的,最後他還說這次出問題我就不負責喔。(只要是瑕疵書你都該負責好嗎。)
總之,這次的經驗真的很不好,以後有什麼需要的書到博客來買就好。